營運監理範圍
營運監理事項
鐵路監理實施對象依鐵路法所稱之鐵路,包括國營鐵路、地方營鐵路、民營鐵路及專用鐵路。其營運作為由交通部與本局,依據鐵路法及相關子法、合約規定以及其他法規(如勞動基準法、獎勵民間參與交通建設條例等)進行監理,監理事項摘要分類如下:
| 開始營運 | 客貨運輸 | 行車人員 | 設備檢修 | 安全管理 | 檢查 | 協調/其他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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上架日期:
112-08-26
資料維護單位:
營運監理組
本頁最後更新日期:
114-11-13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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